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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能补缴!

发布日期:2023-12-12 10:22

临近年末,是办理补缴、续缴养老保险的高峰期。12月11日,记者在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看到,群众正在办理社保缴费、基数核定等相关业务。

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和重庆相关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重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按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2023年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包括2022年缓缴的养老保险费)请于12月底前完清缴费,从2024年1月1日起将不能再缴纳2023年(包括2022年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中,已参保但还未缴清2023年养老保险费(包括2022年缓缴的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请在12月税务部门批量扣款前,在协议扣款银行账户足额存款。如果在12月没有批量扣款的,请务必于12月底前在税务部门或“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主动缴纳2023年的养老保险费。

此外,自愿参加但还未办理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线下可直接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线上可在“重庆人社”App办理,其中,未在重庆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请选择“个人身份职工养老新参保”;曾在重庆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请选择“个人身份职工养老续保”;审核通过后,请及时在税务部门或“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

特别提醒

请在12月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特别注意,务必于12月底前在税务部门或“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缴纳2023年的养老保险费。

全媒体记者 邓瑜欣 唐苠涵

编辑 何云飞

编审 李 静

监制 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