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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7-15 17:59

广大市民朋友:


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出现局部反弹,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区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31日前,请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区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31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区精卫中心除外)判定为准(开具接种禁忌证明需由本人持相关诊断证明到除区精卫中心以外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具)。

二、7月20日起,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敬老院、托儿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等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码含疫苗接种标识),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7月20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已满18岁即将就读大学的高中毕业生请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全区12-17岁未成年人计划于8月份开始接种,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五、鼓励全区各景区景点、电影院、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单位、通信运营商等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

六、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重庆市潼南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