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非法电鱼涉案人员王某友、陈某文,在区人民检察院、区生态环保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前往琼江潼南段小渡水域开展增殖放流修复活动。
活动现场
据了解,涉案人员王某友、陈某文因禁渔期内在小渡镇黄坪村高坎电站下游的琼江段,使用电捕鱼器具非法捕鱼共计39.6公斤,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活动现场
电捕鱼是一种竭泽而渔的掠夺性捕捞方式,对鱼类资源破坏极其严重,对鱼类个体乃至对渔业生态系统都会产生一系列的影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法。
涉案人员签署增殖放流现场监督表
为弥补非法捕捞给当地生态造成的损失,两人将自费购买的十万尾草鱼、白鲢、花鲢、鲫鱼、桂鱼等鱼苗投放到琼江潼南段小渡水域,以此修复因非法捕捞造成的生态损害。
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涉案人员进行教育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将有效促进群众认识非法捕捞对水域环境破坏的严重性,有效增强群众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意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警示教育作用。
全媒体记者 徐明鸣 徐肯
编辑 叶露
编审付海霞
监制黎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