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辖区医疗机构购入使用消毒产品行为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入使用的消毒产品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凭证,索证资料是否与产品一致,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等。共检查医疗机构42家,检查各类消毒产品96个,对部分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索证”不全等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并责令立即改正。
下一步,该支队将进一步加大全区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消毒产品采购索证工作,加大《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力度,为全区医疗机构防止院内感染性疾病和传染病的发生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全媒体记者 吴鑫袁 通讯员 刘林海
编辑 叶露
编审付海霞
监制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