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人民法院对4起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13名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
经审理查明,在2019年至2021年新冠疫情期间,被告人王某、冉某受“高工资、好环境”的工作条件诱惑,邀约另外6名被告人一起通过乘坐汽车、摩托车以及徒步等方式偷渡到缅甸北部小勐拉地区,从事涉电信网络诈骗的“养微信号”(使用微信互加好友、聊天、看新闻、刷视频、玩小游戏等)违法活动。其余案件的被告人则是为务工或者旅游而出境活动。其后因各种原因,上述13人又先后通过偷渡的方式入境回国。潼南法院依法对13名偷越国(边)境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充分体现了罪责相适应的原则。
区人民法院通过集中公开宣判,有力地打击了涉电信网络诈骗上游犯罪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了偷越国(边)境违法行为,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到全社会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和维护神圣国(边)境线的决心,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尊法守法意识。
全媒体记者 唐苠涵 通讯员 赵小雨
编辑 叶露
编审付海霞
监制钟平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