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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收开始啦 一档只需320元

发布日期:2021-12-07 18:32

12月6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通知》对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

记者从区医疗保障局获悉,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已启动,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655元/人·年。

据介绍,与往年相比,今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通过“三提高、两延长”方式,给参保人员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提高”是指在住院报销比例方面,进一步提高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拟调整提高居民医保在三级、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总体将达到70%左右;在财政补助标准方面,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在参保方式方面,进一步提高了参保者便捷性,增加参保渠道,线上线下皆可办理。在线上,可通过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重庆电子税务局、愉快办、云闪付等渠道,线下可通过村社区社保员、镇街社保所、公共服务中心、各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切实提高参保人员满意度。

“两延长”是指延长集中参保期限,与去年相比,今年集中参保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可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缴费资助,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大病保险继续实施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倾斜支付政策。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关系到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任务落实。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筹资的统筹工作,通报筹资工作进度;组织人员下沉镇乡,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督促、指导各镇街社保所做好参保信息录入和核对工作。确保在集中征收期高峰期稳定征收,实现全区参保率以村(社区)为单位连续稳定和应保尽保”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

特别提醒,在2021年3月1日及以后参保缴费的人员可继续享受580元财政补助,待遇享受时间为参保缴费90日后至2022年12月31日。在2021年7月1日及以后参保缴费的人员需自行承担财政补助,及一档900元/人·年,二档1275元/人·年。请广大参保人员注意参保时间。


全媒体记者夏培植 蒋坐

编辑 叶露

编审付海霞

监制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