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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走访知民情 “改补为奖”解民忧

发布日期:2021-12-21 17:06

“你家养殖了鸡20只,鸭5只,鹅5只,牛1头,大猪4头,小猪11头,鸽子4只,按照‘改补为奖’政策,可享受奖励1500元。”近日,驻村工作队队员把这一好消息带给玉溪镇大龙村的脱贫户袁乃学。

“没想到搞养殖还能得到奖励,这增加了我的信心和动力。”袁乃学激动地说,明年将用这笔奖金购入更多牲畜,在政府的好政策下,通过自身努力,走上致富道路。

据了解,为鼓励和引导广大脱贫户发展产业,我区大力推进落实“改补为奖”政策。连日来,玉溪镇大龙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朱捷积极组织驻村工作队员,下村入户开展“改补为奖”的统计和再宣传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到每一户,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做到“应奖尽将”。

“改补为奖”政策是区农业农村委与区乡村振兴局为引导脱贫群众自主选择产业项目,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奖、事后奖补等办法进行奖励,鼓励脱贫户通过发展生产拓宽增收渠道。

其中,种植业的奖励方式为:规范种植粮油、蔬菜1亩及以上的,每亩奖励200元,种植食用菌100袋(5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袋(每平方米)奖励1元(10元);脱贫户自主规范成片种植经果3亩及以上且成活率达到90%及以上的,每亩一次性奖励300元。种植业到户累积奖励最高1500元,种植业按每户每年实际种植面积计算,按就高的原则,同一地块当年不重复享受奖励政策,多年生经济作物已享受奖励政策的不再享受。

对于发展养殖业的脱贫户,自主发展畜禽养殖且养殖周期达到3个月以上的,按照鸡3元/只、鸭3元/只、鹅6元/只、兔4元/只、猪300元/头、羊200元/只、牛1000元/头、蜜蜂200元/桶的标准奖励;自主发展水产生态养殖2亩及以上的,每亩奖励300元。养殖业到户累积奖励最高1500元,养殖业按每户每年实际养殖量计算,上一年度已享受奖励政策的存栏(库)不再享受,切实解决平均发放钱物现象。种植业、养殖业到户最高累积奖励提高到每户3000元。

“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将脱贫户的帮扶由‘输血式’转变为‘造血式’,让脱贫户摒弃‘等靠要’思想,树立起信心,通过自身主动发展壮大种、养殖业来获得政府奖补,充分调动脱贫群众生产积极性,增强内生动力,提升农民收入,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说。


全媒体记者 蒋坐 刘文静

编辑 叶露

编审付海霞

监制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