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 告
近日,我市个别区县及四川省遂宁市、乐山市等地市相继出现从外省市返回人员中筛查发现的本土病例。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非必须不离渝,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必要不离潼,不要前往已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城市和地区,特别是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市外来(返)潼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主动报备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就近及时进行检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特别是近14天有本土疫情发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旅居史的,有到疫情发生地参加过方舱医院和隔离点援建的,返潼后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备,严格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集中或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拒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棋牌室、麻将馆、KTV、网吧、影院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验健康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避免人员聚集。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并督促消费者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做好院感防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按规定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对零售药店(含网络销售)的销售管理,严格落实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购买人实名登记和报告制度。
五、市民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卫生习惯,配合做好扫码、亮码、测温、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要加强对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监测,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不要自行购药服用,要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
重庆市潼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