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饮酒驾驶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员,本该吸取教训,可有些驾驶人仍心存侥幸不悔改,又铤而走险继续饮酒驾驶机动车,最终自食其果,被警方严厉查处。
对违法人抽血进行酒精测试
5月24日中午13点50许,驾驶人陈某(化名)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涪江大桥南桥头下桥口检查点,民警对其例行检查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测试陈某达到酒驾标准,后经过公安系统核实,该驾驶员属于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对陈某二次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查酒驾现场
经了解,违法行为人陈某认为离家不远,又是中午饮酒,应该不会遇到交警检查,于是就心存侥幸骑着摩托车回家,没想到再次被警方查获,懊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交巡警特别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一次酒驾终生后悔,酒驾的后果谁都无法预估,有人因此失去了工作,有人因此失去了自由,更有甚者失去了生命。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全媒体记者 吴鑫袁
编辑 叶露
编审 李静
监制 黎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