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八大队在S55潼荣高速潼南南收费站外广场开展货运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下道重型半挂牵引车货箱外廓与营运证及行驶证照片不符,证件照片为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无拦板,现场车辆货箱栏板实际测量高度为1.80米,车内装的货物为石子。
该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属于使用擅自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面对证据,驾驶员承认了其违法事实,称其为了多拉装石子等散货,怀着侥幸心理自行加装了货箱。
执法人员向其普及了非法改装的危害性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在此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朋友,货车非法改装会因车载货物超过原本车体而导致车体不稳,极易发生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做到规范转载。
全媒体记者 张峻豪 通讯员 代雪祥
编辑 叶露
编审 李静
监制 钟平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