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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搬出法拍房?强制腾退!

发布日期:2022-09-23 17:06

近日,在公证机构的见证下,潼南法院对一处法拍房进行了强制腾退,成功将存在明显腾退困难的法拍房交付给了房屋买受人。这是潼南法院首次引入公证机构参与法拍房强制腾退,执行过程公开透明、阳光高效,既最大程度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潼南支行与被执行人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程某应偿还借款本息200余万元,中国农业银行潼南支行对程某提供担保的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崇龛镇的两幢楼房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程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潼南法院依法将案涉楼房挂网公开拍卖。

拍卖成交后,程某拒不搬迁,买受人迟迟未能受领房屋。法院遂张贴了强制搬迁公告,责令程某限期搬出案涉房屋,并多次向其释明拒不配合搬迁的法律后果。但程某仍态度强硬,拒不配合腾空搬迁,拒不将法拍房交付买受人,甚至将其80岁的老母接来居住,并扬言屋内有祖传古董,谁搬谁赔偿,试图以此达到阻碍法院强制腾退、继续占有房屋的目的。

潼南法院对该案再次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了执行预案。在搬迁房屋前一日安排执行干警前往现场勘验,发现程某仍在涉案房屋经商。执行干警依法对其进行训诫,并就唯一住房被执行拍卖后如何申请房屋租金补助等问题做了答复。但程某仍然态度坚决,拒不搬迁。鉴于此,执行干警果断将程某拘传回法院,依法实施拘留。

9月6日,执行干警依照搬迁预案,联合公证处工作人员、当地基层组织干部及搬运公司等30余名同志,前往案涉房屋所在地进行强制搬迁。公证机关跟随执行法官对案涉两幢房屋每个房间内的滞留物品一一进行了拍照和登记造册,搬运公司将相关物品搬运至指定场所,整个搬迁过程有条不紊、秩序井然。在公证机关见证下,历时一天,潼南法院最终将两幢拍卖房屋成功交付给了买受人。

9月7日,在被司法拘留三天后,程某主动通过拘留所向执行法官联系,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书写了具结悔过书,承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搬迁物品,请求法院提前解除拘留。考虑到程某已承认并改正错误,潼南法院决定对其提前解除拘留。

自2021年以来,潼南法院引入公证处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在评估房屋现场勘验、终本调查的基础上,就公证取证、保全、腾空房屋清点财物等司法辅助性事务展开了进一步深度合作,不断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行。此次法院强制腾房行动引入公证机构参与执行,全程发挥了公证机关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和证明作用。下一步,潼南法院还将进一步发挥公证机关参与执行的特殊职能作用,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全媒体记者 唐苠涵 通讯员 黄 杰

编辑 范 婷

编审 李 静

监制 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