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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货车上路存侥幸 潼南公安精准查获除隐患

发布日期:2022-09-26 17:30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全力维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切实开展夏季货车专项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性能大大降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近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过巡查发现,一辆川J62***号牌轻型货车已达报废标准仍在潼南辖区行驶。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潼南交巡警迅速反应,立即对目标车辆行驶轨迹动态跟踪,根据分析研判,确定违法驾驶人张某。通过部署,交巡警支队双江公巡大队在国道246+71公里300米处将其查获。经核查,该嫌疑车达到报废标准未办理相关报废手续,驾驶员心存侥幸,仍然驾驶该车上道路行驶。交巡警支队对驾驶人张某违法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给予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驾驶报废车上路,不仅违反了交规,而且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诱发交通事故,将严重威胁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全媒体记者 吴鑫袁

编辑 范 婷

编审 李 静

监制 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