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我区首例消费者集体诉讼案件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区消委会作为支持起诉人,全程参与庭审,为消费者“撑腰”。
今年以来,潼南市场监管局、区消委会陆续接到关于重庆佰利健身有限公司潼南分公司“卷款跑路”的消费投诉。据悉,该公司从2020年8月7日试营业起陆续收取了73名原告逾13万元的健身费用后,于2021年12月13日进行了注销,关闭经营场所,变卖设备,单方面终止消费合同,且不提供任何退款渠道,侵害了原告们的合法权益。
在该案件中,该公司违反了《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及《公司法》第14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等法律规定,健身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据此,区消委会在法庭上发表了支持消费者起诉的意见书。
在诉讼过程中,区消委会积极为消费者提供诉讼程序指导,协助其收集证据,并协调专业律师代理,最大程度为消费者节约诉讼时间、经济成本。
“下一步,区消委会将继续跟进,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区消委会秘书长周瑜表示,将坚持常态“在线”,持续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维权难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媒体记者 夏培植
编辑 范 婷
编审 李 静
监制 杨红艳